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22-6-8 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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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4 天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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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和《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临政发[2013]10号)文件精神的规定,临潼区土地划分为四类,第一类为主城区每亩47399--50457元、第二类为骊山台塬区每亩36830-39370元、第三类为平原地区每亩27125--29295元、第四类为南部山区每亩21551--23425元,北田、任留等街办被划归为第三类平原地区,补偿标准按照本区域土地年产值1085元核算执行,应该按照每亩27125--29295元标准补偿。根据《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渭北(临潼)现代工业新城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安置补偿实施办法(重新修订)>的通知》(临政办发[2012]93号)的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其中《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核准的本区域土地年产值1085元/亩计算,其中耕地补偿按照年产值的25倍标准执行(包含土地征收补偿费为年产值的10倍,安置补助费为年产值的15倍),青苗补偿标准为1100元/亩,由此每亩地(含青苗)的补偿为:1085元/亩×25+1100元/亩28225元/亩,地面附属物等以评估价赔付。街办在土地储备和征收过程中,严格按照此标准进行补偿,向群众补偿费用为27125元/亩,青苗补偿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据实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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